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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财产管理制度

2012年12月13日 16:01:48 来源:代县峨口镇楼街小学 访问量:265
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宪法规定“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”,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。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。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,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,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,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。 一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。 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,并登记造册,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。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。 二、建立财产登记制度。 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、还登记制度。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、还公物,均记录好借、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。凡有损坏或遗失,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。登记薄将作为财会 档案予以保存备查。 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,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,做到物物有账,账物相符。 三、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。 凡是班上的讲桌、讲凳、卫生工具,毛刷、一切电器、门窗、玻璃、美化教室用品,班级牌,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、管理。如有人为损毁,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。 四、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。 实验器材管理由郎淑萍负责,微机室器材管理由乔凤仙负责,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,档案室的公物管理.杂物保管由录音机、听力磁带、教参、教学挂图由郎竹林负责管理, 五、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,并办理好有关手续,不得外借,否则,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楼街小学 2012年12月12日
编辑:屈宝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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